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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代理销售保险产品转让

更新时间
2024-11-16 07:00:00
价格
1000元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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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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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北京、上海、广东、深圳一线城市的保险经纪带网络销售牌照收购/转让 我们手上现在有全国各地的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保险公估,很多都是我们合作过的老客户的,我自己本人也操作过多个地区的保险牌照,如果你 以找我,我们包变更股权,股权。 保险代理公司的经营范围:保险代理机构可以经营下列保险代理业务: 1、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保险代理公司代理的保险产品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保险代理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向企业和个人进行保险宣传,招揽保险业 其他保险代理人相比,保险代理公司的代理行为更具有性和规范性; 2、代理收取保险费:收取保险费是保险代理公司经营的重要内容,保险代理公司代收保险费的,应当开立立的代收保险费账户进行结算。同时,保险代 应根据保险代理合同的约定,及时将保险费划转给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还应当建立账簿,记载保险代理业务收支情况; 3、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当保险代理公司招揽的客户出险后,保险代理公司利用其熟悉客户情况的优势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查勘和 作,可以更方便快捷地提供保险服务; 4、中国批准的其他业务.

 

保险代理公司的注册条件: 1、股东、发起人或者合伙人信誉良好,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2、注册资本达到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监会相关规定的限额; 3、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符合有关规定; 4、董事长、执行董事和管理人员符合规定的任职条件; 5、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7、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8、拥有5家及以上子公司,其中至少有2家子公司为保险中介机构; 9、保险中介业务收入占集团总业务收入的50%以上; 10、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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