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险代理公司注册办理申请流程、条件法人机构设立申请
(一)申请须知
1、除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外,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应当采取下列组织形式:
(1)有限责任公司;
(2)份有限公司。
2、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3、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代理”或者“保险销售”字样,且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中介机构相同,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除外。
4、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可以经营下列保险代理业务:
(1)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2)代理收取保险费;
(3)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4)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5、全体股东或者全体发起人在深设立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应当****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就设立申请事宜向深圳保监局请示,由深圳保监局审核。
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在深投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如果股份达到或超过25%,不属深圳保监局受理范围,需直接向中国保监会递交设立申请。
6、申请设立保险专业代理法人机构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得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及时向深圳保监局申请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禁止开展保险代理等相关业务。
主营业务:
AMC不良资产处置牌照审批转让 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牌照审批转让 文化艺术交易中心牌照审批转让 金交所挂牌摘牌
全国保险经纪保险代理牌照转让 保险公估牌照转让收购 注册个人独资企业 注册资金实缴
融资租赁 商业保理牌照转让收购 售电公司执照公示审批 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税务疑难 一般纳税人注册
无行业名称核准疑难核名 审批集团公司转让并购 全国各地建筑审批转让 融资担保牌照转让
联系人:张磊
公司名称:中财国商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SOHO一期二单元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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